|
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候选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园艺学会 省园艺学 [2016] 05号
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候选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材料报送 严格按照《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粤科协组人〔2016〕10号)执行。 二、推荐细则 (1)各副理事长会员单位3月27日前,推荐1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并通过邮箱提交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2016),详见附件; (2)待学会汇总,然后通过学会网站、邮箱、QQ群(515929856)、微信群公示2个工作日; (3)3月29日前常务理事以上会员(详见: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名单)可以通过邮箱、QQ群、微信群实名制投票,推荐1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4)待学会统计,以票数最多的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的推荐候选人,并需3月31日前按照《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粤科协组人〔2016〕10号)提交相关材料,待公示2个工作日,报送广东省科协。 广东省园艺学会 2016年03月24日
|